泰州市第五人民医院(脑科医院)项目
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
一、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
项目名称:泰州市第五人民医院(脑科医院)项目
建设单位:泰州市永康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
项目地址:位于泰州市运河路南侧、春华路东侧、春明路西侧、任庄路北侧(除运河路为现状道路,其余均为规划道路)
建设内容:泰州市第五人民医院(脑科医院)是一座以精神疾病患者为主要服务对象,集内、外科、教学、科研、康复保健等综合性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三级专科医院。本项目占地面积53333平方米(约80亩),总建筑面积约42500平方米(含民政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10300平方米),其中:地上建筑面积39700平方米,地下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,主要包括门急诊、医技楼、住院楼、康复治疗、行政及附属用房等。项目拟设700张床位(含民政精神卫生中心200张)。项目建设总投资约3.5亿元。
二、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泰州市永康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
联系人:姚 工
联系电话:052386331308
三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
评价单位: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:唐 工
联系电话:025- 85608151
电子邮件:hhutangyang@163.com
四、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
工作程序:办理委托手续→签订技术咨询合同→开展前期工作(落实评价人员、调研、资料收集、踏勘现场等)→开展评价工作(工程分析、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、影响评价等)→编制报告书(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,给出结论)→专家评审(召开环评报告技术评审会)→报告书报批(根据评审意见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,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)。
工作内容:在收集资料、现场踏勘、环境质量现状监测、调查分析的基础上,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、评价技术导则、项目工程设计资料等,进行工程分析,对大气、地表水、声、生态环境等方面进行影响评价,并对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、选址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,提出环保相关要求,作出评价结论,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。
五、征询公众的范围及意见内容
征询公众主要为项目周边的居民及单位。
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,主要涉及以下方面: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。主要涉及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、对当地环境质量看法、对环境主管部门审批、管理方面的建议或意见、对项目在该地点建设赞同或反对的意见(简要说明理由)等。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
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期间,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,填写后以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,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。
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以下链接。
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CSEJ3ImurEFa9pP8xPhHiA
。提取码:a7tp |